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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的利害你搞清楚了吗?
战鹰
2017年04月27日
辞职,再找一份工作,几乎是每个人在职业生涯中都会经历的事。
但丢工作也得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是主动离职,自己不想干了,想要追求更高薪、更好的工作;另一种就比较悲催一点,自己能力不行或是其他原因,被老板炒了。显然,这两者的区别就会很大。
一、补偿金
一般而言,如果你因为自身的原因,在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就提出了辞职,如此是没有补偿的。不过若是出现了以下状况,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反之,就是被动离职了,作为劳动者的你在没有过失的情况下-被单位或是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则它们就需要为此支付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对了,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因自身患病或由于非因工负伤因素,无法胜任工作并且培训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被解职后,提出申请,也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金的。
二、补偿金的数额是多少
经济补偿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其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一般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就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然,除了补偿金以外,我们所缴纳的五险一金当中也是有失业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有单位开除你,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未按照要求支付报酬等情况才符合要求。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资本君在这里要重点强调归纳一下,只有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和待遇等,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况才能领取失业金。
不过,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公司都不会采取直接开除的方法,而是利用诸多“手段”,让员工主动辞职,如此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让员工离开公司了。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
不划算。
事业单位领导职务都是有编制的,如果自己主动辞去领导职务就表示自己不担当作为,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后没有晋升机会了。不划算。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或者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公务员辞职,前者称为辞去公务员公职,其直接结果是取消公务员身份,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归于消失;后者称为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其直接结果是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但公务员身份仍然存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八十七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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